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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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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10-19

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,学术积淀深厚,涵盖政治学、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,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,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,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,也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(MPA)教育培养单位之一。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-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,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均进入前十名,其中公共管理学在最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入选A类学科。

一、培养目标

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,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计划招生180人,全部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。实际录取人数视生源报考情况可能调整。

三、培养方式和学制

培养方式: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。

基础学制:2年。

四、学习地点

MP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,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广东研究院进行。

五、报考条件

报考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3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。

4.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(从本科毕业到202291日,下同)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,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
六、报名

报名时间:202110

确认时间:202111

        考试方式:管理类联考

报考类别:定向就业(不能选择非定向)

报考学院: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

报考专业:125200公共管理

“备用信息1”必须注明:MPA2班。

具体报名流程、确认形式、考试时间、《准考证》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)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 gs.whu.edu.cn)。

七、考生报考资格审查

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,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。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,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,以便在网上确认(现场确认)时提供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。

如考生的学历(学籍)信息存在疑问的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,我校才准予考试。

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、弄虚作假者,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、复试或录取、入学资格。

八、初试及复试

(一) 初试时间地点:202112月(具体以准考证为准)

考试科目:外国语(满分100分)、管理类综合能力(满分200分)  

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/)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gs.whu.edu.cn/)相关通知。

(二)复试

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,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

1. 复试时间:20223- 4

具体安排见MPA中心网站(http://www.pspa.whu.edu.cn/mpa/

2. 复试内容:

1)外语听力口语测试

2)以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、基本素质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。

3)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复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和形式以学院(http://www.pspa.whu.edu.cn/mpa/)通知为准。

九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十、体检

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,体检结果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3号)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。

十一、录取

(一)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、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、思想政治表现、身心健康状况等,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宁缺勿滥。

(二)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“定向就业”(即委托培养)。

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,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(单位、学校、个人)。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,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,招生单位概不负责。

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为:定向

十二、学费标准

学费按两年收取:MPA2班:4.9万元/·年;(学费不含书杂费)

说明: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。

十三、有关情况说明

1.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,研究生院和MPA教育中心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。

2.本简章未尽事宜,见《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。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,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。

十四、信息询及联系方式

       地    址:深圳市南山区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A102室

       联系电话:0755-26588384、86393136、8658173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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